全 称: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群英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96号蓝天大厦三楼
邮 编:271100
联系电话:0531-76217127 76219123
传 真:0531-76217127
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9月,原名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5年更名为莱芜经纶律师事务所,1999年更为现名。现有执业律师19名,其中1名律师为二级律师。设有民商事(含房地产)业务部、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公司金融业务部、非诉讼业务部及办公室,各业务部注重专项法律与实务的研究与探索,优质高效地向委托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是省高院认证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和承办死刑二审案件法律援助的律师事务所。
多年来,该所担任着莱芜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移动公司、供电公司、中国银行莱芜市分行等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法律顾问二百三十余家,在民商事、行政诉讼及刑事辩护和非诉讼等方面办理了一大批在本市内外颇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所以来,该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党建,树形象,促发展,围绕“建一流环境,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铸一流品牌”的“四个一工程”,突出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鲁浩”品牌。坚持政治建所、制度强所、素质兴所的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塑造了一支团结战斗的律师队伍,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一名律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一名律师被授予“莱芜市杰出青年卫士”、三名律师被授予“莱芜十佳卫士”,七名律师被评为“全市十佳律师”。曾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最佳律师事务所”、莱芜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及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是莱芜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文明窗口示范点”。2007年被山东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莱芜市至今唯一被确定为新社会组织类省级党建示范点。2016年11月,该所被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和中共山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确定为“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成为全省20个示范点之一。“鲁浩”已成为律师行业的一块金字招牌。